
說真的,要不是因為mina她媽有寫過,恐怕我永遠不會知道有這麼一家店。
就在大立精品館對面,招牌看起來像是Piano Bar~
從外面經過裡面又看來烏漆媽黑的,這種夜店怎麼會是我們去的地方呢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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即將要過去的34歲生日,除了生日這天還要工作一整天外,再加上小人生病,本來我是很沒心思要過的。
不過,看到學生悄悄的遞上這個生日蛋糕時,還是開心的。這是今年的第二個蛋糕,第一個是工作夥伴送的,沒心理準備下看到時只有噴淚予以回報。
畢竟白天要工作,但晚上就是久違的雙人晚餐了,好久,我跟阿倫沒有正做對面,看著對方的眼,仔細的聆聽對方說話的情況下用餐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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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兒個的那個周日
我們把小人送到公婆那
讓他去跟爺爺奶奶培養更深厚的感情
我跟阿倫趕了一場電影[囧男孩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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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如標題所說的「做飯給心愛的人吃」,其實一直以來,我都很少領略到這種樂趣,直到最近。
記得剛結婚時,每到快下班時,都有年紀較長的同事問我「要不要趕回家煮飯阿?」,殊不知我是趕回家「吃飯」不是煮飯,煮飯給我吃的當然就是阿倫囉。阿倫廚藝好,一直是大家都知道的,不過他只煮給家人吃,大概也是基於「做飯給心愛的人吃」的那種fu吧。他也是我在交往過程中,唯一一個親自下廚煮情人節大餐給我吃的男生。這種在家吃的居家生活味,是上餐館比不上的。
還沒結婚那時,有一段時間我跟阿倫雙雙辭去工作專心準備研究所考試,辛苦K書之餘,最大的抒壓管道就是去大賣場買菜回家煮了。總是阿倫帶著我,問著我想吃什麼,我就用我的手指頭,這邊指指那邊點點,菜就買回家了,然後等著阿倫煮好一桌菜開動。回想那段時光,買菜比價是生活中的一種樂趣,只不過這種樂趣的代價,就是我明顯的被養胖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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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的 牽手
牽著的手 不放手
永遠都要這麼的
手 牽 著 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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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小,我就認為自己算是個獨立的人。起碼,我不太會黏爸爸媽媽。
回想小時候最初的上學經驗,似乎對於去認識外面的世界充滿期待,總是一心看著外頭想外跑。那時候哥哥開始上幼稚園時,我就吵著要跟哥哥去,不然就在家大哭,搞到後來我媽都讓我跟著哥哥的娃娃車去幼稚園,然後再去幼稚園把我帶回家。(真不知道那時候那麼愛上學幹嘛,長大後才知道上學不好玩:P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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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日前夕,早早我就想好了,如果生日當晚還是跟學校上課撞期,怎麼說我都要蹺課的。研究所念了三年,就連續三年都這麼碰巧是上課日,第一年還沒太大的感覺,第二年就開始覺得哀怨,到今年蹺課。
也是這樣,早早我也跟阿倫說好了,這一天我要吃生日大餐(人家我不習慣暗示,都是明著來的啦:P)。所以阿倫先生也是早早就準備妥當,但是神秘不語,直到用餐當下,究竟是哪家餐廳才謎底揭曉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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傍晚,路經阿倫學校,就這麼,阿倫決定要帶我去他在學校聚餐常去的店吃晚餐。
車位不好找必須停遠的我們,一路走過來就已經遇到一些學校的學生,驚訝的直盯阿倫,然後目光馬上掃到我身上。
我跟阿倫說,還好...沒做出什麼不軌的舉動。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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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活,並不總是一帆風順。
偶而,還是要面對挫折的考驗。
有時,為了某些被要求的目標,必須有求於人,要輕輕的把自己放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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